《深圳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2011-2015)》正式公布
发布时间:
2011-06-22
《深圳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2011-2015)》通过新一期政府公报正式公布。 根据规划,未来五年我市新增的24万套保障性住房总建筑面积1536万平方米,预计投资646亿元。至2015年底,全市已建成的保障性住房与商 品房套数比率由25%提高到35%。到2050年,争取实现保障性住房套数占全市住房总套数的50%,建立“双轨并行”的住房供应体系。 规划提出,确保规划期内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不低于全市住房建设用地的40%,实现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的可持续供应。全市规划供应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4.1平方公里。 在基本解决户籍低收入人群住房困难的基础上,“十二五”期间我市进一步扩大了住房保障范围,把保障的重点转移到经济社会所需人才上来。不仅包括少数高级人才,更包括大量“初中级人才”,即“夹心层”。 根据全市居民的收入状况和住房需求,我市将创新住房保障方式,形成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相结合、租房与售房相结合、特惠与普惠相结合的住房保障体系。 规划将人群保障目标分为三类。一是为8万户户籍住房困难人群安排住房保障。其中,通过提供廉租住房和货币补贴方式对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户籍住 房困难人群实现应保尽保;通过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等实物与货币补贴方式有效保障其他户籍住房困难人群。二是通过实物与货币相结合的方式,为27.8万户符合 条件的人才安排住房保障。三是结合旧住宅区及城中村综合整治、拆迁安置、产业园区配建宿舍等工作,逐步提高非户籍住房困难人群和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水平。 根据规划,到2015年底,保障性住房人均住房基准建筑面积不低于18平方米,使用面积系数不低于70%,100%实现一次性装修。实现保障性住 房项目100%达到《深圳市绿色建筑评价规范》铜级标准,打造10个绿色低碳生态示范社区。推行可再生能源技术和垃圾减排技术,实现30%保障性住房项目 应用垃圾减量和垃圾分类技术产品。 根据规划,全市4.1平方公里的保障房建设用地中,福田区0.2平方公里,罗湖区0.1平方公里,南山区0.3平方公里,盐田区0.3平方公里,宝安区1.2平方公里,龙岗区1.2平方公里,光明新区0.4平方公里,坪山新区0.4平方公里。 根据规划,保障性住房要优先选用周边配套较成熟、公共交通较便捷的已开发地区。要在宝安中心城、前海地段、重点产业园区等全市近期重点发展地区优 先安排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确保保障性住房居住区在公交车站点500米半径覆盖范围内或地铁800米半径覆盖范围内,区域公交线网密度不低于3公里/平方 公里,区域人均公交车辆拥有率不小于10标车/万人。 根据规划,338亿元将来自社会投资。这715亿元资金包括“十一五”续建项目在“十二五”规划期内需继续投入391亿元、“十二五”新安排项目规划期内需安排投资298亿元、“十二五”期间租赁补贴约2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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