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建局改革建设工程招投标机制打造阳光交易平台
发布时间:
2012-08-01
近年来,市住建局不断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进行革故鼎新,今年更是以开展“三打两建”工作为契机,坚持“以打促建”、“打建结合”,提升招投标质量,大力构建“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阳光交易平台。近日,市住建局全面推行建设工程评标环节“三公开”的改革创新措施,引起了中央纪委和广东省纪委领导高度重视,中央纪委监察部要求市住建局提供招投标制度改革创新综合情况经验介绍;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同志等领导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总结推介深圳的做法和经验。市住建局的主要做法:
(一)建立“评定分离”制度,真正实现“定标”的责权统一。市住建局于今年6月1日正式发布实施《关于深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措施》,在全国率先推行“评定分离”制度。该制度设计的核心就是“定性评审、评定分离”,即以评标由定量评审向定性评审转变,定标由专家推荐定标向业主票决定标转变;以实现评、定标过程完全公开等制度创新为核心内容,力求回归各方主体责任,兼顾“三公”和“择优”,打造深圳质量的招投标本质。
该制度的显著优势就在于优化了评标方法,突出了业主定标权。一方面,在评标环节通过推行不进行具体打分的定性评审法、无人为因素干扰的信用商务法等评标方法,减少评标环节被外界干扰的几率,保证评标过程的公平与公正。评标专家只形成专业评审意见,不对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和排序,评标专家的意见只作为定标的参考。此举使得评标专家不再掌握推荐投标人中标的这样一项与其所承担责任不对等的巨大权力。另一方面,将评标委员会评标和招标人定标分为既独立又联系的两个环节,突出招标人的择优定标权,真正落实“业主负责制”。在定标环节,该制度设计了四种招标人定标方法:直接票决定标、逐轮票决定标、票决抽签定标、先评后抽定标。为保证定标票决能真正体现招标人意志,该制度中规定:定标委员会由13名或15名及以上单数成员组成,在定标当日由招标人从2倍以上备选人员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
通过推行评定分离,在最终的定标环节给予招标人充分的择优权,让评标专家做应该做的专业性业务,把定标的工作和责任还给招标人,在最关键环节上体现“业主负责制”的责权统一,有利于实现招标择优,促进合同履约,推动反腐保廉,真正做到公正评标、阳光定标。
(二)全面推行评标过程“三公开”,让评标违规行为无处遁形。评标过程“三公开”是落实“评定分离”制度的“阳光”操作机制,它与“评定分离”制度是一脉相承、不可分割的整体。“三公开”,即公开评标专家库、公开专家抽取过程和评标委员专家名单、公开评审结果。通过实施“三公开”,评标专家库、评标委员专家名单及评审结果等内容将在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工程交易中心交易场所的公告屏上公开展示,招标人、投标人通过数字证书登录可查看专家库、相应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专家名单及评审结果。通过“三公开”,使投标人、社会公众与招投标监管人员一起监督评标专家的行为,变少数人监管为全社会参与监管,让评标专家形成自我约束,让评标过程的违法违规行为无处遁形。
(三)对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正本清源,提高评标公信力。在即将推行的评标“三公开”的工作中,市住建局修订了《深圳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全面清理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对凡不参加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组织的继续教育,三次迟到半小时以上,或连续五次被抽中未参加评标工作、有违法违规行为等七种情形的专家进行清理。据统计,全市2000多名专家将被冻结或被清出专家库。下一步还将组织专家考核监督委员会对在库的专家进行考核、审定,优化专家库结构,提高评标专家库的质量,适应建设工程评标工作专业化要求,提升评标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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